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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解读
来源:行政审批处 2023-07-17


日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裁量基准调整原因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合理行使,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委2019年制定了《裁量基准》,并坚持每年动态调整。此次调整,一是《行政处罚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二是为了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科学确定自由裁量空间;三是原《裁量基准》中设置的部分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因此,结合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权力实际,我委于2023年对《裁量基准》进行了调整。

二、裁量基准调整意义

《裁量基准》的适时调整对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裁量基准》能够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罚的问题,能够有效避免人为干预,实现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相适应的原则,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平性;二是《裁量基准》能够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其指定的法律依据和预设的裁量情节能够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罚依据提供指引;三是坚持动态调整,既能够与行政职权相对应,体现法定职权原则,又能同步国家法律法规修订的实际,坚持了遵法守法的执法理念,对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