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批准 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为 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的通知》解读
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批准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为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沈阳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规划》,按照全省疾控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市第六人民医院(市传染病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进一步健康实验室网络,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二、文件主要内容
根据市第六人民医院申请,按照原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市专家共同对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现场考核并结合日常监测工作,认定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已达到《办法》规定的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要求,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为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可以开展艾滋病检测确证工作。
三、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
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确证实验室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实验室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