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批准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为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的通知
沈卫发〔2019〕1号
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市第六人民医院申请,按照原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市专家共同对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了考核验收。
经现场考核并结合日常监测工作,认定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已达到《办法》规定的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要求,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为艾滋病确证实验室,从即日起,可以开展艾滋病检测确证工作。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