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名单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升我市居民防病意识,积极倡导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市卫健委制发了《2018年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范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创建指标: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拟申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行动县区至少要新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各1处,至少创建1处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或健康主题公园等形式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其他行动县区至少要创建1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或健康主题公园等形式的健康支持性环境。
(二)创建方式:
1.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全市13个区县(市)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和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2.对考核合格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由市行动办公室负责授予相应的称号。
三、落实文件的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要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将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沈阳市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