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发〔2019〕34号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8年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和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先进,推广工作经验,有效提升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基础上,组织全市开展了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2018年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对各区县(市)申报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过初审和现场考核,命名和平区新华街道宜春社区等11个社区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等11家单位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等8所学校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沈阳银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食堂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食堂;沈阳太阳城大酒店等6家酒店(餐厅)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酒店(餐厅);和平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设立的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皇姑区碧塘公园等4处公园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主题公园;大东公园健康步道等5处健康步道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步道;浑南区恒达路健康一条街为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条街。
各区、县(市)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将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沈阳市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供必要条件。
附件:
2018年沈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名单.doc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