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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来源:医政医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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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共沈阳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为充分发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无偿献血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沈阳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切实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市直机关各单位积极组织无偿献血

建立常态化无偿献血组织机制。市直机关各单位每年1至2月及7至8月至少要组织1次“公务员无偿献血奉献月”活动。

(二)建立市直机关各单位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 激励引导各单位党员干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在市直机关大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2.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应急队伍,在需要时,第一时间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无偿献血。

3.支持无偿献血活动开展。卫生计生部门要监督血站依法开展采供血工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协助工作。中心血站要做好上门采血服务工作。

三、落实《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一)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公室组织开展献血活动。设立献血工作委员会,对本市的献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市直机关工委要向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发出参加无偿献血的倡议,完善参与无偿献血的配套制度和考核政策。

(三)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市直机关各单位要主动与中心血站建立日常工作联系,为献血组织工作提供便利。

(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要积极与市卫计委、公安局、城建局和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为无偿献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障。

(五)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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