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2017-11-14
市卫生计生委、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统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强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人口信息采集及分析工作。
一是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信息采集机制。县级及以下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强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落户、婚姻、死亡等公共服务实名登记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基层源头数据采集机制。
二是完善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制度。建立以办事采集、共享采集为主渠道,以入户采集为补充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变更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变更的及时性。
三是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校核机制。建立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户籍管理、婚姻、死亡、人口健康等信息的安全规范共享。建立出生人口信息比对校核机制,将信息采集与核查信息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完善人口变动调查和做好监测工作。开展年度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完善调查制度,改进调查方式,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五是加强人口统计和出生人口形势分析。加强对不同来源出生人口数据的比对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经济新常态下人口变动规律的研究,科学研判人口发展态势。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以及民生保障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