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短缺药的问题,确实影响到了一些种类疾病的治疗,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国家同样很重视这样的问题,连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文件,针对小品种药(短缺药,下同)市场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并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通知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利用现有产业资源,发挥集中生产规模效应,保障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鼓励并组织东药集团提出申请,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努力加强指导培育和政策支持,提高企业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并按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推荐申报。目前,东药集团联合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医药企业,组建联盟,共同建设东北地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经过努力,达成意向的企业有18家,小品种药(短缺药)品种达到58个。通过对照小品种药目录、妇儿专科非专利药目录和急(抢)救药目录,参考辽吉黑及周边省份短缺药品信息,截至目前共梳理出58个小品种药(随着联盟企业增加,品种还将持续更新),涉及神经系统、消化泌尿系统、心血管类、抗感染类、血液制品类等十余个领域。其中包括47个短缺药“139目录”品种和11个其他目录品种。这些产品中,可自供原料药的有12个,常年生产的有27个,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有11个。不常年生产的产品,经过各企业评估,借助小品种药基地建设的契机,可通过工艺恢复、企业间委托加工等方式实现复产,其中有24个品种3~4个月即可实现复产。东北地区承担国家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的条件已经具备,具体体现在产品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厚实,区域优势明显,政府大力支持,企业意愿强烈,并有一定的上下游全产业链基础等。后期还有企业陆续加入,短缺药品保障实力会进一步增强,影响范围将逐步扩大。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联盟的努力下,小品种药(短缺药)的生产形势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有关药品储备问题,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药品储备职能落在各省卫生健康委,我委没有药品储备相关职能。如果急需要廉价药、短缺药,需要请示省卫生健康委给予调配。
我委承担短缺药信息上报工作,我委将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短缺药品信息,为短缺药的生产提供第一手的数据,上报省或者国家,以便国家安排生产相关药品,确保患者健康权益。
关于非那根、西地兰、回苏灵、维脑路通、牛黄解毒丸、他巴唑、鱼精蛋白等廉价药短缺问题时有发生。原因涉及原料供应、临床用药量、环保、物流运输成本、现行医改政策等多个方面。破解此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及顶层政策发力解决,从定价机制、医保制度、招标采购、税收制度、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审评审批等方面,给予廉价药生产企业政策倾斜。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生产、流通方面,主要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对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宣传引导,主动收集和建立药品短缺信息数据。二是对沈阳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产品信息进行梳理,掌握廉价药品种注册情况、生产状态及产能情况。三是鼓励药品经营企业拓宽采购渠道,采购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逐步补齐短缺药品市场流通。
对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15年发布《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价格。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管,既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提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