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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035号)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2019-05-10

一、主要做法。沈阳市卫健委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每年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中。多次开展了以医疗废物为主要内容的蓝盾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卫健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加大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与国家监督抽检计划、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工作薄弱的基层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按规定安全贮存、标志明显等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交流指导,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帮助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积极落实。

二、全市现状2006年,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规划原则:“原则上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理运输半径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医疗废物,东中部地区要辐射到乡镇卫生院。不提倡医院分散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现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和“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建设”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沈阳市医疗废物焚烧项目”。项目位于虎石台地区,总建筑面积5529平方米,采用国际先进的汉氏LXPFT-24B型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炉设备,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目前,该公司建设投产一备一用两条焚烧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日处置能力为30吨,设备能够满足我市医疗机构的医废处置。该公司目前共有专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5台,每台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及视频监控设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收运处置网络。

2007年1月1日,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开始正式接管全市的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作,10月1日正式接管市城建局环卫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工作。同年,按照《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市相关部门研究,市物价局于2007年6月25日下发了《关于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沈价审批[2007]50号),2008年,经过重新核定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定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沈价审批[2008]63号),该收费标准至今执行中。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能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废物院内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疗废物贮存点,与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收运合同。周边个体门诊等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将医疗废弃物送至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贮存点或沈阳瀚洋公司指定转运地点,再有沈阳瀚洋公司进行收集集中处置,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100%全覆盖。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

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使我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实现全程监管和可溯源,市卫健委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推广应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方式,逐步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过程的精准化、信息化、可溯源管理。利用简单便捷的管理操作系统,优化管理流程,通过大数据信息的互连互通,实现卫健管理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程在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