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我市2014年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6年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同时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沈阳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高度重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我们进行了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树立了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高品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以老年医学为核心,以养护患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为重点,让老年人老有所医、舒适、安详、有尊严的度过晚年。
我们形成了“984医养结合沈阳样本”,制定了建机制、搭平台、育人才医养结合工作9字策略;作出了8个创新:一是率先成立医养办,为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奠定了政府主导基础;二是率先打造以医院为中心的医养结合新模式,为推进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开创了新途径;三是率先在医疗机构开设医养结合床位,为老年人提供了可选择的医养结合产品;四是率先成立医养结合联盟,为指导协调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医养结合搭建了平台;五是率先成立医养结合管理控制中心,为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制度、标准提供了组织保障;六是成立了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七是率先打造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伴随模式”,开创了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的新模式;八是率先制定建立优质高效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医养结合按辖区、成体系、全覆盖开辟实施路径。形成了4种基本模式:1、“院中院模式”: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棋盘山院区、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阳市沈河区新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等;2、“医养结合床模式”: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大东医院、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242医院;3、“签约模式”:198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4、“伴随模式”: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沈阳市盛京华侨医院。
目前,全市197个应开通为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全市注册营业的198个养老机构全部能够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全市72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占比100%。与民政局共同对申请医养结合床位的机构认定床位1200多张。圆满完成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任务。
二、重视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2017年,我们出台了《沈阳市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在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了沈阳市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并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医养结合养老护理培训班,培训学员100名。2018年6月29日,第二期培训班也已圆满结业,培训学员100名。2019年2月23日,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解放军总医院)联合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的中国老年照护师培训班在沈阳医学院举行开班仪式,100余名学员参加了现场培训,培训班将按照教学体系化、教材标准化、教师高端化、教育同质化的总要求,在沈阳市医养结合联盟人才培训基地沈阳医学院和沈阳市安宁医院对参训学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业培训,对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老年照护师》证书,本批学员也将是辽沈地区第一批有资格拿到《老年照护师》证书的学员。
三、继续推广可复制经验,巩固成果。
2019年,市卫健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老年健康为中心,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试点拓展全市医养结合床位数量,加强医养结合行政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开展沈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安宁疗护年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会,总结和推广医养结合工作的经验,使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对提案重点内容的答复
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办理了市人大《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1号议案,2018年,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田志革、金宪等8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等8件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8件议案合并为1件,成为2018年人大的1号议案。经过这几年的议案办理,我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医养结合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以省市级老年病医院为龙头、区、县(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为骨干、街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支撑、社区(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依托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其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