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卫东、杨向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无偿献血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无偿献血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我市采供血服务网络布局,使无偿献血工作取得稳步发展。但是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沈阳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医疗机构血液需求量以每年15%的速度不断增长,致使我市偶有出现血液供应紧张情况,尤其在夏季和冬季时常出现血液季节性紧张或短缺。同时无偿献血宣传也面临着献血宣传力度不足、组织形式单一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参与到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中来,导致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工作的弱化,更让血站街头采血工作遇到重重困难。目前我市还面临着献血组织机构以及考核体系不健全、无偿献血队伍单一、献血点位稀少,且地理位置不优化以及献血鼓励机制不丰富等问题。为此,我市应多措并举以保障全市用血安全供给,现将落实情况汇告如下:
一、强化我市无偿献血队伍的建立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乃至东三省医疗技术先进水平的核心城市,接收诊治其它省、市的疑难重症患者已成为工作常态。这就直接导致我市血液供需呈现“一城献血,多城用血”的不平衡状态,冬、夏两季的季节性血液短缺尤其明显。为此应该调整我市团体献血节点,深挖团体献血的潜力。2015年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中第三条规定“确定每年1月、9月为无偿献血活动月,倡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活动月中组织开展集体献血活动。”针对这一条款,希望能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让我市人数占比较多的公务员和各大国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无偿献血工作中,用以缓解我市日益增长的用血需求。在组建献血队伍的同时也应制定相关考核机制。目前我市已有固定的区、县无偿献血考核机制,但是该机制覆盖面不完全,不能做到考核全部的政府机构,所以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无偿献血知晓率
无偿献血宣传在无偿献血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中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目前我市通过卫健委和沈阳中心血站的宣传,仅做到以公交车站牌、电影院播放宣传片、血站大屏幕以及医疗机构张贴宣传海报的单一形式进行宣传,其影响力还远远不够。参照我国其他公益事业,由市委宣传部门扶持的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其宣传效果远比有偿广告更具影响力。
三、加强献血工作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建设
根据《沈阳市献血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中第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献血工作委员会对本市的献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但目前由于我市卫生系统的改革造成从区以下的县级、镇级等级别的献血委员会有所缺失,不能很好地完成献血招募、宣传等具体的工作。对此涉及的区、县、乡、镇应该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的建设。
四、扩大应急献血队伍规模
目前沈阳中心血站已组建了全市医务人员应急无偿献血者队伍,沈阳市教师应急无偿献血者队伍,但仅凭二支应急献血队伍,远不能满足突发事件发生时全市的应急血液供应。尤其在2020年新冠肺炎的特殊疫情时期,应急献血队伍的不足在此期间暴露出了极大的弊端。对此我市迫切需要进一步建立公务员队伍、国营企、事业单位应急献血队伍等其他行业应急献血队伍,以保证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灾情、疫情以及季节性血液短缺时的血液供应。沈阳中心血站起草并上报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市直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工作的方案》文件,尚未会签成功。
五、进一步完善我市采血网络布局
在我市繁华地段增设固定献血屋或固定采血车停靠点,完善我市献血网络布局。目前我市有15个固定献血点位及采血车停靠点,但尚不能满足于日益增长的血液需求。尤其是我市繁华地带的献血点位的缺失直接导致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不到位以及市民出行献血不方便。对此为落实2017年人大建议,沈阳中心血站计划增设五处固定献血屋,目前已经建成浑南大奥莱献血屋、沈阳站东广场固定献血车两处固定献血点位,另有三处献血屋尚未落实。其中铁西新玛特献血屋在铁西区政府的协调帮助下,计划在2018年地铁开通时建立,目前尚未落实。中街西步行街献血屋的建设因与沈河区政府和沈河区皇城区管委会尚未协调成功,希望能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沈阳北站南广场献血屋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明确答复政府不允许北站南广场有任何建筑物,所以无法落实。故现拟改为增加铁西区北一路万达广场与国际纺织品城之间景星北街与北一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以及浑南区白塔堡上亿广场门前两处采血车停靠点位。目前也尚未落实。
六、提高社会对无偿献血者的认可和鼓励
根据对我市无偿献血者调研得知,献血者普遍认为我市无偿献血奖励机制过于单一。应广大献血者要求,沈阳中心血站申请将无偿献血纪念品更换为面值50元的电话卡或公交地铁卡。对于多次参加无偿献血或者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人员,可凭献血证和身份证享受一些政府奖励性政策。
七、推进简化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流程
根据国家卫健委2019年颁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的文件要求,我市预计于今年8月份全面落实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
感谢您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