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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落实以电子社保卡电子医疗健康卡为基础的智慧医院建设的提案 (第0556号)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2020-07-01


崔修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以电子社保卡电子医疗健康卡为基础的智慧医院建设的提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跟您汇报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基本情况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7个省(市)的部分城市陆续开通使用,辽宁省自2020年1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推广工作。

二、我市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开展情况

沈阳市作为省内首批试点城市,已经提前完成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初期的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电子凭证工作将于近期在试点医药机构上线并逐步进行推广。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下扫描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药店购药、医院挂号、门诊收费、住院结算、家庭医生签约等功能,真正做到“看病不带卡,只用医保码”。

我市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务院微信客户端、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等多个渠道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同时,我市自有“智慧医保”APP也获得国家医保局批准,成为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的第三方渠道,即将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领取和激活功能。

三、我市智慧医院建设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7日制定并以沈阳市政府名义下发《沈阳市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9〕15号),方案中明确了深入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按照智慧医院建设评审标准深入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加快医院集成数据平台建设,整合院内各类系统资源,实现各数据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逐步推进完成沈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数据实时交换。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市卫健委将联合市医保局逐步实现以电子社保卡为基础的智慧医院建设。

承办处室:规划信息处

联 系 人:邢志刚

联系电话:024-23831821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