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19〕117号
关于社区医院接种疫苗短缺的建议
(第0977号)的答复
刘元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医院接种疫苗短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疫苗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市已连续二十余年无野病毒株脊髓灰质炎病例、无儿童白喉病例,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麻疹、百日咳、破伤风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较低水平。
尽管我市的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正如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接种疫苗是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有效应对全国多数省份出现的部分疫苗供应缺货乃至断货,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疫苗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重点保障,优先实施。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疫苗配发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和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条件建设、能力建设,在乡镇集中安全接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免疫规划”智能终端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手机APP软件面向儿童家长及时提供接种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做好疫苗短缺的应对工作。一是提高疫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切实有效的疫苗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因管理原因导致疫苗报废情况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疫苗分配数量时,逐级将疫苗短缺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二是组织市疾控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旦出现疫苗短缺,组织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通过采取库存疫苗周统计、定点接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等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儿童及时接种疫苗。三是做好预防接种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按照我委制发的《关于做好预防接种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力度排查和消除预防接种各环节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和降低因疫苗短缺带来的社会影响。针对群众关切的疫苗短缺等热点问题,组织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耐心细致解答,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最大程度得到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排查和督导检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情况的明察暗访,并对基层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促辖区各接种单位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