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沈阳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成效显著
我市2014年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6年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同时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沈阳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高度重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我们进行了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树立了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高品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以老年医学为核心,以养护患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为重点,让老年人老有所医、舒适、安详、有尊严的度过晚年。
我们形成了“984医养结合沈阳样本”,制定了建机制、搭平台、育人才医养结合工作9字策略;作出了8个创新:一是率先成立医养办,为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奠定了政府主导基础;二是率先打造以医院为中心的医养结合新模式,为推进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开创了新途径;三是率先在医疗机构开设医养结合床位,为老年人提供了可选择的医养结合产品;四是率先成立医养结合联盟,为指导协调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医养结合搭建了平台;五是率先成立医养结合管理控制中心,为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制度、标准提供了组织保障;六是成立了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七是率先打造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伴随模式”,开创了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的新模式;八是率先制定建立优质高效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医养结合按辖区、成体系、全覆盖开辟实施路径。形成了4种基本模式:1、“院中院模式”: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棋盘山院区、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阳市沈河区新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等;2、“医养结合床模式”: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大东医院、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242医院;3、“签约模式”:198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4、“伴随模式”: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沈阳市盛京华侨医院。
目前,全市197个应开通为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全市注册营业的198个养老机构全部能够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全市72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占比100%。与民政局共同对申请医养结合床位的机构认定床位1200多张。圆满完成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任务。
二、建立安宁疗护试点,助推优势。
1.建立省市两级试点。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7﹞993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安宁疗护试点标准,经过逐级申报、资格评审、实地查验等遴选工作,确定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首批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经沈阳市卫生计生委认真研究,确定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安宁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大东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首批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省市试点数量全省领先。
2.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一是明确服务内容。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试点单位内安宁疗护独立机构和专业团队,加强安宁疗护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对医护人员和社会大众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等宣传。
3.加强试点管理。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卫健委一方面要求各试点单位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确定工作目标,完善实施方案;另一方面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分析,对项目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自评,每年度向市卫计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三、继续推广可复制经验,巩固成果。
2019年,市卫健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老年健康为中心,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试点拓展全市医养结合床位数量,加强医养结合行政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建设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探索安宁疗护制度保障,加强安宁疗护队伍建设,加强安宁疗护宣传教育。开展沈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安宁疗护年”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安宁疗护工作考核机制,对安宁疗护试点任务完成情况、临床服务能力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估考核。适时召开全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会,总结和推广医养结合工作的经验,使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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