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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免费新生儿髋关节脱位筛查的提案(第013号)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2023-12-05

马今委员、孙晓委员、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免费新生儿髋关节脱位筛查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残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原卫生部2008年12月1日发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同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扩增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257号)、《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54号)和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发﹝2023﹞3号)要求,我市目前免费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为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简称“三病”)、新生儿听力障碍、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和应用串联质谱技术实施免费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

(二)新生儿髋关节脱位筛查工作。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牵头自2009年9月在沈阳市妇幼三级网络启动了婴幼儿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的筛查工作。2015年后,沈阳市卫计委 沈阳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卫办〔2015〕9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通知》(沈卫办〔2016〕554号),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5种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其中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属于肢体残疾筛查,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对儿童肢体外观检查、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进行肢体残疾初筛,疑似残疾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转介儿童,通过肢体外观检查、标准化发育筛查量表以及特殊检查,结合B超或X光辅助检查进行复筛。复筛阳性者转介至肢体残疾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截至目前,全市复筛机构2家,诊断机构2家。2022年新出生的儿童中有90%以上的儿童接受了该项筛查,阳性2074人,复筛阳性28人,均进行了转诊。沈阳市儿童医院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实施机构和辽宁省先天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该院由专业的儿童骨科、放射线、超声电诊、儿童保健、康复医疗等优质科室所组成的骨干团队共同参与本项目,可对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患儿进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减轻患儿及家庭痛苦,并对符合条件的患病儿童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市财政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落实相关经费,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

市残联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8〕41号)和《关于调整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的通知》(沈残联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残障儿童提供手术救助补助和辅助器具救助补助。

二、下一步举措

(一)加强培训。

邀请临床专家做对各级各类筛查机构、复筛机构、诊断机构开展先天性髋脱位筛查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我市先天性髋脱位检查水平。

(二)完善转诊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

完善新生儿先天性髋脱位筛查管理网络,将新生儿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纳入到“辽宁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强在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强数据填报和审核督导工作,助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国家人口政策,制定和完善预防出生缺陷各项政策,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逐步将更多出生缺陷筛查项目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沈阳市人口结构。

感谢您对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