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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卫发〔2021〕2号
来源:体制改革处 2021-04-30

沈卫发〔2021〕2号

各区县(市)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沈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委确定2021年为“健康沈阳推进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健康沈阳行动与深化医改相结合,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健康沈阳建设,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转变,加强健康教育,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增强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制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阵地作用,持续推出专题科普,增强健康知识普及。继续推进健康科普“两库”工作,召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进会。深入研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依法、准确、及时发布各类卫生健康信息,确保舆情平稳。(责任部门: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疾控处、爱卫办、职业健康处、科教处、医政处、中医药处、妇幼处、食品处、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职业病防治院,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进合理膳食行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10月前完成26个社区104人份的合理膳食促进服务问卷及折页的填报;完成26个社区的环境建设及宣传活动。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工作。(疾控处、食品处、宣传处、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

(三)推进控烟行动。积极推进《沈阳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进一步完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设置,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知识,营造浓厚控烟氛围。(爱卫办、政策法规处、市卫健服务中心)

(四)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开展市民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摸底调查,加大精神心理健康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普及精神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基层精防人员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干预能力。推进心理援助热线和“掌上精防”互联网宣传平台建设,满足广大市民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疾控处、市精卫中心)

(五)推进健康环境促进。制定实施《沈阳市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开展卫生城镇提质增效行动和健康城市建设增量扩面行动。继续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爱卫办、宣传处、市卫健服务中心)

(六)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构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沈阳地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年婴儿死亡率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3/10万以下。(妇幼处、医政处、规信处、科教处、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婴医院、市儿童医院)

(七)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规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积极参与省“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全面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实现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成1家“健康企业”。(职业健康处、爱卫办、职业病防治院、市卫健监督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

(八)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出台医养结合的机构设置标准、认定流程、服务规范、评估标准和监督考核等标准体系,加强医养结合“沈阳样板”可推广和可复制性。扩大服务规模,年底前医养结合床位数增至3000张。加快基层卫生机构向医疗护理、康复型机构转变。开展国家级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工作。推进安宁疗护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安宁疗护医保付费政策,创建安宁疗护“盛京模式”,为国家安宁疗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签约率要达到100%,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开通率100%。(医养结合处、医政处、疾控处)

(九)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广泛开展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心脏日和世界卒中日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心脑血管病发病事件登记试点基础上,在国家级监测点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监测。(疾控处、宣传处、医政处、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

(十)推进癌症防治行动。推进肿瘤规范化治疗,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扩大医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医政处、疾控处、市疾控中心)

(十一)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提高居民无病防病和自我防范意识,增强疫苗接种自觉性。将肺功能检查逐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在全市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并确保至少一人接受专业培训,具备肺功能检查能力,开展高危人群肺功能测定服务。(疾控处、医政处、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

(十二)推进糖尿病防治行动。组织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促进正确认知早期干预。推进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为接受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提供建档立卡、随访管理、用药指导等一系列健康管理服务,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糖尿病管理”服务,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疾控处、宣传处、规信处、基层处、市疾控中心、市卫健服务中心)

(十三)推进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坚持实行预防为主方针,普及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知识,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综合防控,加强重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提升我市基层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技术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预防接种管理,启动沈阳市免疫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全市城乡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疾控处、应急处、市疾控中心)

(十四)推进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探索中医互联网医院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加强中西医融合发展,做好“西学中”培训工作。依托治未病专科联盟,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开展基层中医治未病人员培训。(中医综合处、中医药处)

(十五)推进健康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科学布局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推动以人口、地缘、资源等因素为主的医联体网格化建设。持续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调整对口支援关系,推进信息平台模块建设,建立专科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专科联盟运行机制,实行专科联盟成员动态调整,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促进各级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全科人才培养和使用模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年度内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计划确认工作。择优选拔优秀人才进入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生特岗工作。(医政处、基层处、科教处)

(十六)推进健康信息化行动。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加快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跨机构协同。推进5G智慧医院“提质扩面”建设工作,提升百姓健康获得感。全面启动云医院建设。持续推进“辽宁省健康影像云”项目,全面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获得感。(规信处、监督处、疾控处)

(十七)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行动。推进“中医药+旅游”模式。专项调度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一期工程)、康平县妇幼保健院、辽中区妇幼保健院等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积极跟踪国家政策最新情况,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建设项目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完善前期手续,做好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准备工作。下达2021年市基建计划,预计拨付市基建资金约1亿元,用于支持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一期工程)、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市六院紧急改造工程等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域项目建设。(规信处、监督处、中医药处、中医综合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专项行动组牵头部门要建立本行动组沟通联络机制,负责本组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充分发挥好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健康沈阳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专项行动组要结合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调度机制,根据整体工作进度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各专项行动组组长部门指定专人,每月10日前报送本组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个月工作重点至体制改革处。体制改革处将每月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健康沈阳推进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阅。


附件: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健康沈阳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文件链接:《健康沈阳行动推进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图解:《健康沈阳行动推进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