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沈阳市胸痛救治联盟首批成员单位的通知解读
日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公布胸痛救治联盟首批成员单位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全面推进我市胸痛中心建设,提升急性胸痛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市胸痛救治联盟,构建胸痛救治网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心血管病专业质控中心,通过质控专家现场核查、综合分析心血管疾病诊疗数据,在众多申请单位中遴选出首批沈阳市胸痛救治联盟成员单位13家,分别是: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急救中心、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积水潭医院、沈北新区中心医院、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和新民市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作为联盟牵头单位和沈阳市心血管病专业质控中心承担机构要指导和督促联盟成员加快胸痛中心建设。联盟成员单位中尚未完成胸痛中心创建工作的,要提升胸痛中心建设速度,完善我市胸痛救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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