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卫健委印发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9〕5号)、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原则和指导标准》(沈安办〔2019〕74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网格划分及各级职责
一级网格(市级网格)责任主体: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民营医疗卫生单位)为一级网格(中心网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责任对应入格。
二级网格(区县级网格)责任主体: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区卫生健康局为二级网格,由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所辖区域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
(一)推行医疗卫生单位分级分类监管。
(二)加强重大隐患和高危风险的频重访。
(三)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四)压实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
3.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网格化定责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二)网格化立制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31日)
(三)网格化推进阶段(2019年8月1日-11月30日)
(四)网格化提升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