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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医政医管处 2020-01-22


日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做好我市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1月27日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关于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20]1号)精神,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三)工作内容。

(四)工作要求。

(五)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三、落实《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市登记管理医疗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层层发动,严格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或因不及时转诊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严格医疗救治信息发布,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得私自发布相关信息要注意信息管理,不得因为信息外露导致公众误读误判。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对全体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防控方案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让医务人员尽快掌握该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知识,掌握其临床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方法提高识别该病的能力,提高对该病的诊治水平。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