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沈阳市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2015-10-12
为更好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按照《卫生部药政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通过培训使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医务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水平,确保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更多的人民群众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二、工作方式
市卫计委将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为各地、各单位培训师资并下发学习资料。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市卫计委培训的师资和下发的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可以采取远程教学、集中学习、现场指导以及聘请专家、院内交流、收看教学视频等多种形式,完成本地、本单位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法规。
(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四、培训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药剂人员及管理人员。确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政府办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所有相关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五、工作安排
(一)全市集中培训。9月中旬市卫计委将举办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全市集中培训,为各地、各单位培训师资并下发学习资料。
(二)各地区、各单位全员培训。9月下旬起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全员培训工作。各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集中培训视自身情况开展。各单位一定要把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开展,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可以充分利用各种集会时间),同时引导和鼓励广大医务人员自主学习,并积极将学习成果用于临床实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自身学习,充分认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管领导亲自负责,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的原则,踏实做好全市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培训工作。参考卫生部制订的《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参考大纲(化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参考大纲(化药部分),及时关注国家最新动态,完善培训计划、监督培训过程、考核培训效果。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相关培训资料的发放工作。做到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学习资料随手可查。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签到簿、培训影象资料、培训考试试卷等。
(三)强化监督
市卫计委将根据《2015年沈阳市对区、县(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和《2015年药械工作要点》要求,对各地、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同时结合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导,对各地、各单位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卫计委(卫生局)要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工作的考核做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各单位要把培训工作纳入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内容,把培训工作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及医务人员考评结果挂钩。以促进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效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规范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作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三大任务之一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