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我委对辽宁多籽生殖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下达《催告书》(沈卫罚催告字[2025]001号)(见附件),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我委无法将《催告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
附件:催告书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