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市卫健委工作实际,迅速推进整改。报告如下:
一、认真对照工作要求,逐一对照自查整改
(一)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迅速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撰写学习体会,部署各支部每月在支部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
(二)定期听取统计工作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党组会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编制市卫健委整改工作方案,督导各区、县(市)卫健局和直属单位按要求落实完毕。
(三)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
加强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卫健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苏立明,刘占福同志任组长,毛印百、丛雪枫、曾宪东、王治华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市直单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处),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处室、各单位(医疗机构)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四)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按照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照具体业务工作,市卫健委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责任到处室,落实责任到个人,督导各区、县(市)卫健局和直属单位按要求形成各自问题、任务、责任清单。
(五)按照时间节点,明确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
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卫健委区分轻重缓急,举一反三,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积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沟通,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督导各区、县(市)卫健局和直属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目前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一)学习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推进
我们将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纳入机关各处室,各区、县(市)卫健局和直属单位党课学习计划,提高全员认识,普及相关统计工作知识。
(二)统计工作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全员理论学习基础上,明确各项业务统计工作的主管领导、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形成部门统计体系管理,认真学习统计应知应会资料,规范执行统计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三)要在日常统计工作中长期坚持整改提高
对照通报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照上级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做好卫生领域统计数据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