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辽宁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到2022年,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6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0人。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
我省要求各市增加康复医疗资源供给。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推动引导沈阳市、大连市等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床位使用率不高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重点加强市级康复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将康复医疗服务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领域予以加强,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我省提出根据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省内院校康复医疗相关专业各层次招生计划,提升康复医疗人才培养能力。强化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强突发应急状态下康复医疗队伍储备。探索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康复医疗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并助力完善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我省还要求各市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康复医疗能力,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省内建设1个国家中医康复中心、1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2-3个中医康复区域中心,10个示范中医康复(医学)科,20个标准化传统康复治疗室,100个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
此外,在加强康复医疗质量管理、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方面,我省也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底前各市完成本级康复医疗质控中心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