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提案
(第188号)的答复
马晓欣委员:
您关于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的提案我委已经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这些重要指示为确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供了思想指引,为推动新时代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改革方向。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沈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 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公立医院坚守公益属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优质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基本建成大病重病在本市、一般病在市县、小病在基层解决的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持续提升。
(一)坚持上下联动,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沈阳市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看病就医需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坚持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更加公平可及,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实施高地行动。扎实推进国家肿瘤、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省级医院以及市属医院优质专科品牌建设,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市解决。二是实施强脊行动。建成临床重点专科国家级57个、省级222个、市级60个,建成3个创伤中心、8个国家胸痛中心、14个危重新生儿及17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35个卒中救治定点医院,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三是实施筑基行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和床位设置率均达到100%,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组建2545个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健康沈阳进社区行动,做实做优家签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当好群众健康“守门人”,实现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四是规范医联体运行。建成19个城市医疗集团、4个县域医共体,23个专科联盟,覆盖全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派驻技术、管理人才9548人次,培训885人次,上下转诊1.3万余人次,远程诊疗8.2万余人次,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56项,实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下沉”,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公平、可及。
(二)坚持“三医”协同,公立医院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沈阳市充分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在组织领导层面,市县两级政府均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践行重大改革举措协商联动机制,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形成改革合力,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改革时,遵循“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调整了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六大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计5000余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科学评估,接续动态调整了30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调增中医、介入类等138项,调减检查化验类27项,新增医疗技术服务类141项,稳步建立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推进公立医院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医院收入结构得到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至32.61%。
(三)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和编制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两个允许”,动态调整工资总量,平均每年增加8%左右。下放公立医院自主权,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达40%,稳定收入占比达61.9%。根据人口结构、服务需求,卫生健康与编制部门充分调研协商,简化编制审批流程,为市传染病院、急救中心、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增加编制409个。充分利用编制存量空间,实施人才兴医战略,拓展编制招引渠道,共招引4905人入编,其中在岗编外人员1012人入编,极大稳定了医务人员队伍,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队伍保障。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采纳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议,结合工作实际,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我市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改革走深走实。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二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理顺比价关系。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引导医院坚持公益性方向。将公益性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引导公立医院坚持正确办院方向。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核定工资待遇等基本标准政策,依据人口结构、服务需求等因素,理顺公立医院编制配置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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