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
权益建议(第0387号)的答复
管仲莹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紧扣群众就医需求、聚焦医疗质量安全,专业性强,对全市深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很有帮助。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机关职能处室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检验结果互认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民生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公立三甲综合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沈阳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互认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等多项配套文件,健全互认工作机制,组织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依据《沈阳市检验专业质量检查细则(2025年版)》,参加国家和省级室间质量评价,稳步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地见效。
目前,全市检验互认项目共77项,74家医疗机构实现全国互认,148家医疗机构实现省内互认,13家医疗机构实现市级互认,有效减少了不必要检查,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互认机构的覆盖面、实验室管理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ISO15189)是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能力建设的推荐性标准,构建了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是保障检验结果准确,实现检验结果更好互认的关键支撑。该标准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管理投入有更高要求,虽然目前还不宜强制推行,但该标准对我市已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的实验室提升质量层次、迈向更高标准具有指导价值,市卫生健康委将参考您的建议,立足医疗机构自愿提升原则,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对标提质,并结合您提出的分阶段推进思路,分步推动实验室质量升级,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以评促建。将 ISO15189 认可纳入临床检验重点专科建设评审评价维度,对通过该认可的医疗机构在评审中予以适当倾斜,以评审导向调动医疗机构质量建设的主动性,推动实验室认可与专科能力建设融合推进,切实筑牢医疗检验质量根基。
二是加强指导,做好支撑。依托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强化医学实验室质控检查,把 ISO15189 标准的质量控制要素融入检查细则,围绕质量体系、流程规范、设备校准等关键环节梳理问题、督促整改,针对共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医疗机构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各类难题。
三是树立标杆,示范带动。以我市两家已通过 ISO15189 认可的医疗机构为标杆,总结其认可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案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结对指导等方式,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方法,带动全市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动态跟踪,持续保障。对自愿通过 ISO15189 认可的实验室开展年度质量跟踪指导,建立问题反馈、整改完善、复核确认的闭环提升机制,协助医疗机构持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检验结果互认的长期准确可靠。
五是广泛宣传,凝聚共识。通过工作会议、专题培训、官方网站及各类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实验室认可建设对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落实质量建设主体责任、加大质量投入力度,共同筑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多提宝贵建议。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