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25〕12号
关于将沈阳市中医院划归为沈阳医学院直属附属中医院助推沈阳医学院升级为沈阳医科大学的建议
(第0725号)的答复
曲涛代表:
我委接到《关于将沈阳市中医院划归为沈阳医学院直属附属中医院助推沈阳医学院升级为沈阳医科大学的建议》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相关文件规定方面
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每个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中均强调“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因此,沈阳市中医院应直接隶属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二、在沈阳市中医院发展方面
沈阳市中医院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功能齐全的三级中医院,拥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体系和管理机制,其独特的中医文化和诊疗方法对于中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将其划归沈阳医学院直属医院后,一是其自主决策权会受到行政管理或学术导向等较大程度的影响和限制,不利于医院根据其公益性属性、运营需求和患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二是由于沈阳市中医院与沈阳医学院的教育和研究方向存在差异,可能面临资源分配不均、管理理念冲突等问题,可能导致中医院原有的中医特色和诊疗方法被淡化或改变,从而失去其独特的竞争优势;三是人员调整、管理模式变化等问题,可能会对中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医疗服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维护中医药的文化传承和发展,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服务质量,需要保持沈阳市中医院的独立性,从而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在支持沈阳医学院创建医科大学方面
可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交流、深化科研合作等策略,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沈阳医学院的持续发展。一是在教学基地上全面支持,沈阳市中医院加挂成为沈阳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共同开展医学人才培养;二是在科研合作上全面支持,双方建立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和共享实验室,促进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三是在实践教学上全面支持,中医优势特色专科优先服务沈阳医学院临床教学,为沈阳医学院提供丰富的临床案例;四是在共同推动学科建设上全面支持,加强中医药学科间深度交叉融合,提供新技术应用培训机会,共同促进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优化。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与沈阳医学院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探索更多创新性的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健康沈阳”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复。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