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24〕24号
关于取消医护人员线上继续教育的建议
(第0216号)的答复
韩春荣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取消医护人员线上继续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市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统一在辽宁省继教管理平台进行,包括项目管理、学分管理等多个模块。
国家、省市继教办明文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学分应不低于25分。为落实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补充,Ⅱ类学分补充为Ⅰ类学分的分值不超过5分(含5分),Ⅰ类学分补充为Ⅱ类学分的分值不超过10分(含10分)。
2.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单纯计算线上、线下培训所得学分。
我市在继教医学教育管理上,主要是科学引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表医学著作、发表医学译文及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已备案的培训项目主讲人等均可获得继教学分。医务人员可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线下继教学习在辽宁省继教管理平台进行,参照省继教管理平台公布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通过医学电子书包有针对性选择项目进行学习,学习合格后可授予相应的学分。
3.医务人员线上、线下学习可自主选择。
继教管理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级、省级、市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明文规定,医务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所获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参加国家和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沈阳市医学会为会员提供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华医网、双卫网、好医生网任选其一),会员按要求学习合格后每年可获得一、二类学分总计25分,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以全部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方式获得。
感谢代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