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21〕25号
关于加强基层儿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0812号)的答复
刘 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儿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您提出“改革沈阳市儿科医学教育培养机制”的建议,我市落实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十三五”期间,国家与省先后提出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每年要选派基层医疗机构优秀执业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照转岗大纲内容,要求每个全科医生在儿科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儿童健康及常见疾病的轮转培训和实践技能操作。目前,我市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多途径培养合格全科医生2827人,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数已达到2181人,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配置至少2-3名全科医师,每个社区服务站配置至少1名全科医师”的目标,为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提供了人才储备;二是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成熟医学院校增设儿科本科和硕士专业,在附属医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专业基地 。同时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省里要求,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每年还相应组织各区县医疗机构多次参加省里相关妇幼健康培训,培训人员达到千余人,进一步提高围产助产和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服务水平。
2.关于您提出“将儿科设置与发展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和管理评价体系等等,为儿科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的建议,我市现已成立儿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沈阳市儿童医院。制定《儿科质量控制评价考核细则》,开展儿科专项督导检查,对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单元、儿科门诊、儿童保健、人员、制度落实及教学培训与科研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充分发挥儿童诊疗特色优势,提升综合医院儿科服务能力,保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
3. 关于您提出“建立基础社区儿科医生队伍,完善三级转诊体系,与省、市级大型公立医院建立多形式、分层次的合作关系”的建议,我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有效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基层首诊,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沈阳市卫健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医联体内双向转诊规范(试行),以沈阳市儿童医院为牵头医院成立了医联体,含21家儿童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指导医联体单位救治并转运危重儿、培训医护人员,组织医务人员到医联体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免费接收医护人员进修等工作。
4、关于您提出“医院内部应调整儿科医生薪酬制度,大幅提高基层儿科医生待遇,并从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稳定儿科医生队伍等”的建议,我市根据沈阳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沈阳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沈人社发〔2010〕58号),按照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中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分配过程中,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注重向儿科岗位倾斜,激励儿科医生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感谢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