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22〕54号
关于关注青少年近视,积极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的提案(第337号)的答复
尊敬的徐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青少年近视,积极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委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我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了集疾控、监督、健教、医疗“四位一体”的近视防控联盟,组建了“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市级近视防控专家组”,扎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规范近视诊疗、强化卫生监督、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等,全力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开展科普宣传
1、搭建平台,强化全媒体科普传播。市卫生健康委依托专业资源优势,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中心以及眼专科医疗机构以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近视防控专业信息和科普知识,保证信息规范性和专业性。充分利用新华网、学习强国、沈阳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组织科普专家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权威科普,2022年度发布科普40余篇,其中《警惕近视低龄化》科普视频、《做好眼保健操 有效预防近视》等科普累计阅读量达260万次。
2、依托宣传日,开展“爱眼日”宣传活动。以“全国爱眼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以近视等学生常见病为重点,通过“专家进校园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重点人群关爱活动”等方式,组织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何氏眼科医院、爱尔眼视光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专家资源,积极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家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义诊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科普宣教和青少年屈光检查的义诊活动,普及眼健康知识,帮助孩子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生活方式。
3、早期干预,开展孕妇和0-6岁儿童宣传。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开展 “启明行动——眼健康,从娃娃做起”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LED屏、孕妇学校、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普及科学知识,指导孕产妇儿童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
(二)规范开展诊疗服务
各专科医疗机构依托技术优势,不断优化流程,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提供优质服务。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近视门诊的制定了标准化流程,开展建立屈光档案,科普宣教,制定个性化的防控措施,定期视光中心门诊复诊等;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通过开展“学生视力托管”、“基因检测技术”、“中医适宜技术”、“光学、功能及药品干预”等多种干预措施,开展近视防治。建立了辽宁省数字化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检测设备与建档系统,实现了防控干预、眼科指导和互联网、信息化相融合;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成立视光儿童门诊,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规范进行矫治,针对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三)开展卫生监督。
2019年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抽检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等达标情况,责令不达标学校进行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存在问题的学校通报当地教育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视率、体质健康、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委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联合有关部门研究推广相关防控技术,建立全方位的科普宣传,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