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19〕36号
关于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
防控青少年近视防控任务的提案
(第0442号)的答复
岳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防控青少年近视防控任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做好近视防控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2018年8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目前,省方案正在拟定中。待省方案出台后,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制定沈阳市的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协调相关处室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我市近视防控工作。
二、发挥社区服务中心作用,做好近视防控工作
(一)完善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在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涵盖3-6岁儿童视力检查内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健康档案。今年,国家、省将出台建立眼健康档案的相关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近视防控的作用,加强儿童近视检查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管理,完善建立视力健康档案资料,此健康档案将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接续开展学生阶段视力筛查,及时更新视力健康数据,针对筛查出的视力异常或有可疑眼病的,推送到眼科专科医院进一步诊疗,开展个性化、针对性的诊疗和防控服务。
(二)加强健康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以进学校为主,通过健康教育课、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宣传视力健康知识。二是充分利用全市健康教育讲师团师资力量,开展健康教育大课堂等科普眼健康知识。三是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宣传品发放、展板巡展等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四是有效借助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新老媒体传播、普及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学知识。五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布广、接地气等优势,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载体,通过入户健康随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健康主体宣传日宣传、开展健康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近视防控知识宣传,从而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全社会共同维护学生眼视力的氛围。
三、依托专科医院资源优势,开展近视防控干预
市卫生健康委依托我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何氏眼科医院、爱卫眼视光医院以及医大四院等眼科专科医院资源优势,组建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团队,借鉴、推广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工作经验,科学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争取让我市近视防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推动各专科医院间的相互协作,发挥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我市视力健康专业队伍建设,提升视力检查和诊疗等专业能力,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近视筛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学生,及时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诊疗和防控服务,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
四、开展近视眼筛查,掌握我市本底资料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何氏眼科医院、爱卫眼视光医院、医大四院等医疗机构,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全市共投入医疗专业人员47人,筛查学生4691人,圆满完成了筛查任务,基本摸清了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本底,为我市近视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开展,防治措施的有的放矢打好了基础,此项工作也受到国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五、实施精准干预
组织我市各眼科专科医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按照国家、省近视防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先进的近视防控技术,针对视力检查异常或可疑眼病者开展个性化防控干预。同时落实切实可行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的眼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