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建议〔2024〕18号
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解决血费报销难的建议(第0439号)的答复
赵红代表:
您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解决血费报销难的建议我委已经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维护百姓生命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临床救治病患所需要的血液不能人工制造或是用其它的药物所代替,只有靠广大健康的、适龄的公民无偿献血来获取。我市作为辽宁省乃至东北三省医疗资源最集中的核心城市,接收诊治其它省、市的疑难重症患者已成为工作常态,直接导致我市血液供需呈现“一城人群献血,多城病患用血”的不平衡状态,乃至临床用血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供血队伍相对不足,呈现较大“缺口”,为了救助那些需要输血救命的患者,我市各相关部门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全力推进解决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直报的落实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推进献血立法工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为了使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其职责,我委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将献血工作纳入地方性法规,并通过法律条款的形式将我市无偿献血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固定下来。目前,我委制定的《沈阳市献血条例》被列入了2024年沈阳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已经进入到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阶段,明年将正式出台。《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市政府要建立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驻沈单位,动员组织献血活动,研究解决献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全市医疗用血需求制定年度献血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年度献血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献血活动。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年度献血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模式
我委一直重视和加大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力度,同时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引导性,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发布平台,加大无偿献血新闻发布能力,做好采供血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的新闻发布。做好公众号、官网、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以献血者日为契机,打造无偿献血特色宣传品牌。聘请印小天、汪苏泷、杨鸣、赵继伟等为辽宁省无偿献血大使,参与中国输血协会组织的“用爱点亮中国”活动,并在6.14当日点亮沈阳市主要电子大屏。开展“健康沈阳 共同缔造”、“文明健康 你我同行”等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在《条例》草案里将每年六月设立为沈阳市无偿献血宣传月,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献血公益事业的宣传和普及。
三、加强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弘扬无偿献血
我委对于无偿献血方面的网络舆情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委宣传处和市血站牵头,委办公室、医政医管处、医调办负责协助,共同解决由于网络舆情造成的不良事件。市血站负责监督监控相关舆情,委宣传部负责沟通市网信、网监部门对当事人和不良信息按要求进行处理。但就是否可以采取降低信用等级的举措,并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引,还有待商榷。
四、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反馈,推进直免直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1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2020年8月30日前全面实现全国各省份(除新疆、西藏外)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形成“医院直免为主、网上申请减免为辅”的血费减免服务新模式(即 “直免直报” ),并就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工作流程、制订全省统一的减免标准、精简证明材料等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为单独一座城市的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的关联性差异非常答,只有扩大到省域范围才相对稳定,才有实际意义,所以国家对于“直免直报”的要求直接下达给了“各省卫生健康委”,我委一定向省卫健委积极反馈相关建议,并做好我市的前期基础工作,一旦省级有所推进必定第一时间响应落实。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