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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校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的通知
〔2018〕21号
来源:办公室 2018-06-08

沈卫计联发〔2018〕21号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沈阳市中小学生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

沈阳市中小学校集体供餐单位养操作规范


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学生营养状况和水平,规范中小学集体供餐单位的营养及食品安全,为中小学生提供膳食指导和饮食行为科学建议,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食品安全法》《学生餐营养指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中国食物成分表 2002》等相关内容制定本规范。

一、配餐原则   

(一)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粗细搭配

平衡膳食必须由多种食物组成,补充人体必须的各种营养需求。一日三餐应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鱼禽肉蛋类、奶类及大豆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及以上,尤其是早餐;谷类食物是最好的基础食物,应作为膳食的主体,所提供的能量应达到总能量的一半以上,这样即能够提供充足的能量,又可避免摄入过多的动物性食物,有利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食物要粗细搭配,少吃过于精细的米面,适当搭配粗粮、杂粮和薯类食物。

(二)保证蔬菜及水果的供应

做到餐餐有蔬菜,天天吃水果,蔬菜水果能量低,是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质的重要来源。深色蔬菜的营养价值一般优于浅色蔬菜,富含胡萝卜素类物质,是维生素A 的主要来源。蔬菜与水果分属不同类别食物,不能互相替换。要多吃深色蔬菜深色蔬菜至少占蔬菜总量的一半

(三)每天吃奶类、大豆或其制品

奶类含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维生素,且是膳食钙质的良好来源。大豆及其制品含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必需脂肪酸、多种维生素和膳食纤维,且含多种植物化学物质。儿童青少年饮奶、多吃豆制品有利于其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推迟成年后发生骨质疏松的年龄。对于饮奶量多或有高血脂、肥胖及超重者可以选择低脂或脱脂奶。

(四)适量吃鱼、禽、蛋、瘦肉

鱼、禽、蛋和瘦肉是优质蛋白质、脂类、脂溶性维生素、B 族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良好来源。适量食用,避免摄入过多引发超重、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病等疾病

(五)选择健康的烹饪方式

健康的烹饪方式既可减少营养物质的损失,避免或降低有害物质的产生,又可避免摄入过多油、盐、糖。应根据食物原料特点合理选择烹饪方法,现吃现做。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熏烤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应采用旺火急炒、勾芡收汁等方法减少烹饪过程中营养素的损失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

(六)三餐定时定量,保证吃好早餐,合理选择零食

每日三餐,两餐间隔45 小时,三餐时间以安排在早餐6:308:3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之间进行为宜。每天食用营养充足的早餐,不吃早餐或早餐营养不充足,不仅会影响学生的体能,还会影响消化系统的功能,不利于健康。早、中、晚正餐以外所吃的食物称为零食。合理安排进食零食时间,选择适当的零食既能补充营养,又有利于改善学习效果。

(七)合理编制食谱

根据当地的食物品种、季节特点和饮食习惯等具体情况,结合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身体活动水平合理编制食谱,以周为单位,平均每日供应量达到标准的要求应配备专(兼)职的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营养配餐人员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周学生午餐食谱。

二、配餐营养标准

(一)全天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

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全天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见表1

表1 每人每天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

能量及营养素(单位)

6 岁~8 岁

9 岁~11 岁

12 岁~14 岁

15 岁~17 岁

能量 kcal(MJ)


1700

(7.11)

1550

(6.48)

2100

(8.78)

1900

(7.94)

2450

(10.24)

2100

(8.78)

2900

(12.12)

2350

(9.82)

蛋白质(g)

40

40

50

50

65

60

75

60

脂肪供能比(%E)

占总能量的 20%~30%

碳水化合物供能比(%E)

占总能量的 50%~65%

钙(mg)

750

850

950

800

铁(mg)

12

14

18

18

锌(mg)

6.5

8.0

10.5

9.0

11.5

8.5

维生素 A(μgRAE)

450

550

720

630

820

630

维生素 B1(mg)

0.9

1.1

1.4

1.2

1.6

1.3

维生素 B2(mg)

0.9

1.1

1.4

1.2

1.6

1.3

维生素 C(mg)

60

75

95

100

能量及营养素(单位)

6 岁~8 岁

9 岁~11 岁

12 岁~14 岁

15 岁~17 岁

膳食纤维(g)

20

20

20

25

注:能量供给量应达到标准值的90%~110%,蛋白质应达到标准值的80%~120%。

(二)每人全天的食物种类及数量

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全天各类食物的供给量的标准见表 2。

表2 每人每天食物种类及数量


食物种类

6 岁~8 岁

9 岁~11 岁

12 岁~14 岁

15 岁~17 岁

谷薯类

谷薯类

250~300

300~350

350~400

350~400

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

300~350

350~400

400~450

450~500


水果类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350

鱼禽肉蛋类

畜禽肉类

30~40

40~50

50~60

60~70


鱼虾类

30~40

40~50

50~60

50~60


蛋类

50

50

75

75

奶、大豆类及坚果

奶及奶制品

200

200

250

250


大豆类及其制品和坚果

30

35

40

50

植物油

25

25

30

30

5

5

5

6

注1:均为可食部分生重。

注2:谷薯类包括各种米、面、杂粮、杂豆及薯类等。

注3:大豆包括黄豆、青豆和黑豆,大豆制品以干黄豆计。

三餐比例:早餐、午餐、晚餐提供的能量和营养素应分别占全天总量的25%~30%、35%~40%、30%~35%。


(三)每人每天早餐的食物种类及数量

不同年龄段学生每人每天早餐的食物种类和数量见表3。

表3每人每天早餐的食物种类及数量 单位:g


食物种类

6 岁~8 岁

9 岁~11 岁

12 岁~14 岁

15 岁~17 岁

谷薯类

谷薯类

75~90

90~105

105~120

105~120

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

90~105

105~120

120~135

130~150

水果类

45~60

60~75

75~90

90~105

鱼禽肉蛋类

畜禽肉类

9~12

12~15

15~18

18~21

鱼虾类

9~12

12~15

15~18

15~18

蛋类

15

15

25

25

奶、大豆类及坚果

奶及奶制品

60

60

75

75

大豆类及其制品和坚果

9

11

12

15

植物油

5

5

5

5

1.5

1.5

1.5

2

(四)每人每天午餐、晚餐的食物种类及数量

不同年龄段学生每人每天午餐、晚餐的食物种类和数量见表4。

表4  每人每天午餐、晚餐的食物种类及数量单位:g


食物种类

6 岁~8 岁

9 岁~11 岁

12 岁~14 岁

15 岁~17 岁

谷薯类

谷薯类

100~120

120~140

140~160

140~160

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

120~140

140~160

160~180

180~200

水果类

60~80

80~100

100~120

120~140

鱼禽肉蛋类

畜禽肉类

12~16

16~20

20~24

24~28

鱼虾类

12~16

16~20

20~24

20~24

蛋类

20

20

30

30

奶、大豆类及坚果

奶及奶制品

80

80

100

100

大豆类及其制品和坚果

30

35

40

50

植物油

10

10

10

15

2

2

2

2.5

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一)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二)烹饪要求

1.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三)备餐及供餐要求

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分派菜肴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4.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五)食品留样要求

1.每餐次的全部食品成品应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贮存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

3.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计。

(七)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1.清洗方法

(1)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①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②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2)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2.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①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②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③洗碗机消毒一般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化学消毒。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药物消毒。①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5分钟以上。②化学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

3.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

(八)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6.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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