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基层信息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试管婴儿技术顺利通过国家评审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来源: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字体: ] 打印

近日,国家级专家组对沈阳市妇幼保健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质内单精子注射)开展试运行评审。经全面严格核查,医院该项技术全票通过评审,标志着医院辅助生殖学科迈入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辽沈地区不孕不育家庭点亮生育新希望。

作为区域生殖健康保障核心机构,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持续深耕辅助生殖领域,厚积底蕴、提质精进。自2023年3月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以来,医院严守医疗安全底线,实现医疗安全事件“零发生”、患者满意度100%,以精湛诊疗技术与暖心便民服务赢得群众广泛认可。

为持续提升区域生殖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高品质生育诊疗需求,医院于2024年6月获批筹建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质内单精子注射技术。全院高标准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优化场地布局、配齐前沿设备、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全方位夯实学科发展根基。

评审会上,生殖医学科负责人围绕科室筹建、临床运行管理、质量管控、学科建设等情况作专题汇报。专家组采取查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踏勘场地设施、核验人员资质、考核实操技能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审,充分肯定医院在技术筹备、制度落实、安全管控等方面的扎实成效,确认各项软硬件指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对科室长远建设与服务优化提出专业指导建议。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将以本次评审为全新发展契机,进一步落实专家指导意见,逐条完善整改提升。下一步,医院将持续规范诊疗服务、精进核心技术、优化学科建设,全力提升生殖医学诊疗水平与服务品质,以更严谨的医疗标准、更优质的诊疗服务,守护群众生殖健康,助力更多家庭圆满生育梦想,奋力谱写区域生殖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温馨

来源: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编辑:贺一鸣 王一睿

校对:陈泽明 安妮

初审:郜红艳

审核:崔乐文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 投诉举报电话:024-86856666 邮编:110003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 辽ICP备1801039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