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6〕13号)和《关于印发沈阳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卫计联发〔2017〕41号)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市属20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情况报告如下,并依托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布。
一、监测指标及内涵
监测指标包括医疗费用增长、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及增幅、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及增幅、平均住院日等7个指标。
其中,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指标用于反映市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情况;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及增幅主要用于反映医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费用负担情况及增长水平;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主要用于反映医院收入结构;平均住院日主要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病人的服务效率。
二、指标数据
2025年上半年,市属20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4.68%。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为33.94%。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438元,同比上升了2.61%。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12674元,同比下降了8.67%,平均住院日为9.89天,同比减少了0.54天。市属20家公立医院的具体指标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上半年市属20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监测指标一览表.pdf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