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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回归公益带来实惠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2017-08-31

医改目的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药品实行零差价,回归公益本质

 

医改前后门诊常用药费用比对以市红十字会医院为例

医改前:阿卡波糖片(30/盒) 64.521盒;

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30R56.521盒;

医改后:阿卡波糖片 30/盒)62.15 1盒;

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30R49.43 1盒;

阿卡波糖片降幅2.37;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降幅7.09

 

服务价格上调

 

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

为医院提升技术服务开辟新课题;

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找到新突破口;

 

[门诊费用对比]

以公立医院为例:

医改前,普通门诊挂号是2元;

医改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是8元;

三甲医院上浮20%,为9.6元;

专家门诊诊查费分为30元、50元、80元;

三甲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可上浮20%,为36元、60元、96元。

 

[医院技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安宁医院创新开展集个人管理、药物管理以及社会交往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能力训练体系,使康复患者在感受到医院人文关怀的同时,恢复社会功能,治愈心理疾患。

市一院创建国内一流溶栓治疗绿色通道,患者可先不缴费,并获得CT全程陪服务,且在暂不办理住院手续的情况下接受溶栓就地治疗,提高血管再通率、救治率。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持续完善]

市四院先后与皇姑区中心医院、沈北新区医院、辽中县医院、法库县医院建立远程会诊关系,无偿提供影像诊断帮助,目前,已辐射至青海贵南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依托信息化平台助力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感受,确保医改稳步推进。

 

医药费总体不增加,常年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最受益

 

(特病)患者为医院门诊中的特殊群体,其特点为病程长,病情较重,每月都需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取药

 

医改前后脑血管病患者用药费用对比:(以市红十字会医院为例)

启动前:银杏叶蜜环口服液(10ml/12/盒)    30.31 8盒;

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片(2.5g/14/盒)46.26 3盒;

缬沙坦胶囊(80mg/7/盒)       39.83 2盒。

启动后:银杏叶蜜环口服液(10ml/12/盒)    25.62 8盒;

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片(2.5g/14/盒)31.48 3盒;

缬沙坦胶囊(80mg/7/盒) 34.27 2盒。

 

病例注解:

7月份,该患者药费460.92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354.91元,个人支付106.01元;8月份(医改后)该患者药费367.94,其中医保统筹支付283.31个人支付84.63元。

以上药品价格都相应下调,该患者8月份(医改后)药费比7月份(医改前)下降了92.98元,医保统筹支付下降了71.60,患者个人支付节省了21.38,而患者的自付比例不变还是23% 

通过以上特病患者医改前后药费对比,每月开药患者自付部分可比医改前省去10.33-21.38元不等。一年可节省123.96-256.56元不等,说明特病患者在相同统筹支付报销情况下,让患者真正享受到了医改带来的福利。

另外,对于60岁以上的医保特病患者,将同时享受60岁以上减免3,医保统筹5元的政策,即相当于诊查费全部免费。60以下医保特病患者也只需要收取诊疗费3

 

另外,市十院针对特病人群诊察费作出如下调整:

市保门诊规定病种(特病、慢病)患者(60岁以下人员)选择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就医时,按普通门诊诊察费收取9.5医保补助5,实际4.5元收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就医时给予减免诊察费;血液透析及放疗门诊特病患者给予减免诊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