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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相关问题解答
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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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怎么办理?
    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2、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
    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未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新生儿父母提交相关的资料,经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核实后,由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是临时证件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的信息属实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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