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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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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详见《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声明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512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的地址、联系人、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2)。

四、现场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资格审查是对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名”岗位的,须提供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其中,未就业证明,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咨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具体须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件;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格证书;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论文等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

4.对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相关材料;

5.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的,如已考试通过证件尚未下发的,可提交医师考试成绩单和护士考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910日(含)。此后考生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可不作要求。

五、其他事宜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由资格审查单位合理安排好其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附件1.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2.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附件2 :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xlsx

      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05日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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