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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4年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名单通知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来源: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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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沈阳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方案的通知》(沈卫办发〔2024124号)要求,在各医疗机构申报基础上,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我委拟确定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等48个专科为2024年沈阳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详见附件1),沈北新区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等7个专科为沈阳市县(区)共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拟将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科等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检验科等6个省级(市域)临床重点专科、沈阳市红十字会老年病科等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直接认定为沈阳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拟将康平县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等14个省级(县域)临床重点专科直接认定为沈阳市县(区)共建临床重点专科(详见附件3)。

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3日-20252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82616337

通讯地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号诚新大厦2号楼1102办公室)。

附件:1.沈阳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2.沈阳市县(区)共建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3.直接认定重点专科名单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12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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