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急函[2024]84号)要求,现对我市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单位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如对公示人员相关情况有异议,可拨打相关电话,反映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024-23412371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急函[2024]84号)要求,现对我市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单位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如对公示人员相关情况有异议,可拨打相关电话,反映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024-23412371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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