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沈阳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卫办发〔2023〕91号),经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工作室进行审核,现对拟确定的8个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到2023年9月1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向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同时反映人员应署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23412357
邮寄地址: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市名中医工作室)
邮 编:110001
附件:2023年沈阳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名单(拟)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