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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排查公告(二十三)
时间:2020年05月10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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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吉林市舒兰市聚集性疫情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郝某某,男,23岁,汉族,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单位宿舍。郝某某于5月5日17时18分从吉林省吉林市乘高铁G8024(4车厢3C)于20时到达沈阳南站,与同事搭乘出租车到沈阳市体育学院附近饭店购买餐食后乘网约车回宿舍。

5月6日晚18时在宿舍门口搭乘私家车前往苏家屯区杨丽胡同饭店与同学申某某聚餐,20时左右离开饭店步行至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23时左右搭乘出租车前往沈河区怀远门附近沐逸轩按摩店,在店内停留约10分钟后搭乘网约车回到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过夜。

5月7日早7时30分在华府丹郡小区门口搭乘出租车回单位上班(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下班后回宿舍未外出。

5月8日正常上下班,当日19时与2名舍友搭乘出租车前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因发热,医院对其实施隔离留观。

5月9日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沈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5月10日,结合肺部CT复查结果,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随后转入省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已经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郝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家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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