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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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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中报名资格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二、考生在报名上传学历、学位等扫描件的同时,需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需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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