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统计公报
来源:规信处 2024-04-08
2023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583个。包括:医院312个,其中公立医院109个、民营医院20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193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2个、门诊部(所)596个、村卫生室200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6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5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急救中心(站)2个、采供血机构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9782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7298人、注册护士46845人、药师(士)3940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9480张,其中医院7432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67张、乡镇卫生院3144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49张。全年总诊疗人次4588.85万人次,出院人数219.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