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辽宁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2015-07-09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14〕747号),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培训工作任务和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2014年辽宁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效果。我委按照项目方案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并将实施效果作为今后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2014年辽宁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的具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项目范围
全省(除大连外)13个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系统性培训
1.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要求,我省共需培训约1.3万名全科医生。根据各地报送的转岗培训需求,本年度对1231名医生实施为期1年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24名,乡镇卫生院507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理论培训通过远程医学教育培训方式,共200学时,4元/人/学时(课件制作及传输费用);临床培训10个月,培训补助4000元/人(包括教师带教费,耗材费,置装费等);基层实践1个月,培训补助400元/人;考试费用170元/人(包括理论和技能考试),教材资料及学习指导手册费共180元/人。每人费用5550元,费用合计683.2万元。由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市组织实施。
2.全科医学师资培训
为全省71个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37家基层实践基地共108个基地的师资进行培训。每个基地培训2名全科师资,共计216人,集中培训5天,300元/人/天(含教材费),费用合计为32.4万。本项目由省全科医学教育中心(中国医大附属一院)组织实施。
3.免费学历教育提升
为全省农村医疗机构取得中专或大专文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45周岁以下临床医师以及具备护士资格的护理人员实施免费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目前已毕业5209人,在校生4500人,学习费用为3500元/人/年(成人教育,共4200人)和3000元/人/年(网络教育,共300人),本项目费用为1560万元。按照省教育厅招生计划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4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4〕14号)的安排,分别由中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辽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4.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0]477号)要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学分,方可进行聘任、晋升、执业再注册。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医学交流中心)负责对全省申报省级Ⅰ类学分项目的进行项目遴选、审查以及项目执行管理。一是项目审查费4.9万元,每年抽选各类专业的28名专家,评审16个学科约1000项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项目,审查和遴选工作共5天,350元/人/天(含专家劳务费)。二是项目指导测评费用4.9万,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测评,平均每市2天,350元/人/天,共5名专家。三是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经费4.8万元,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应举办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培训时间2天,300元/人/天,共80人。以上费用合计14.6万元,委托省医学会(省医学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
为提高我省基层卫生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依托优质资源通过网络培训方式,为我省基层卫生人员免费提供辅导。委托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制作考试辅导试题库和培训资料,费用20万元。
6.辽宁名医示教培训
为发挥我省高端医学专家的示教作用,带动临床医学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处置重大疾病和专病专治水平,本年度对首届辽宁名医当选者予以支持,建立30所辽宁名医工作室,编写专著,制作示教课件,培养后备人才。每个工作室资助3万元,费用总计90万元。该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具体实施。
(二)县医院能力提升培训
1.县医院医生赴上级医院进修。按照医疗对口支援要求,每个县中心医院每年至少选派2名医生赴上级医院进修半年。该项目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临床医师培训中心)承担。每年省财政补贴费用1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运行。该项目为滚动实施项目。
2.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制培养。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50号)和原省卫生厅《辽宁省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制培养制度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13〕291号)要求,利用3年时间,选派500名县医院科主任与三甲医院的重点专科主任一对一学习,提升临床和科研能力,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医院按照4000元/人给予补贴。2014年补助学员192名,费用为76.8万元,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单位培养任务执行情况予以拨付。
3.县医院骨干人员培训。为更新县医院卫生专业人员专科知识,分别由省临床医师培训中心(中国医大附属一院)和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对骨干医生和护士进行短期培训。每个县医院派5名医生、2名护士,共计280人,培训时间为5天。培训费用按照300元/人/天标准,省财政按照150元/人/天给予补助,项目共计21万元。该项目为滚动实施项目。
(三)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
1.社区专业人员培训。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2010年版)》要求进行,本年度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超声诊断专业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派1名学员,原则上要求培训对象具备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有从事超声专业实践一年经验者。理论培训100学时,利用网络进行远程培训,4元/人/学时(课件制作及传输费用);实践培训15天,补助费用130元/人/天;资料费和考试费150元/人;上述费用人均2500元/人。本年度培训1320人,分两次进行,费用合计为330万元。该项目委托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市组织实施。
2.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按照医疗对口支援要求,每年按照3%的比例,选派现有乡镇卫生院中工作表现突出、具备外出培训条件,原则要求在45岁以下的执业(助理)医师,赴当地县医院进修半年时间(125个工作日),本年度培训总人数225人,学员个人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给县医院补贴标准为20元/人/天,平均每人费用50元,费用合计140.6万。该项目委托各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由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考核并按执行情况拨付费用。此项目为滚动实施项目,各地分配名额应注重地区发展和专业的均衡性,并做好长期规划。
(四)乡村卫生人员培训
1.乡村医生执业培训。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和我省实际,本年度组织培训21500名乡村医生(约占各地乡村医生总体队伍人数的75%,不含大连)参加统一培训,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综合培训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专业技能、临床实践技能以及全科医学知识和信息化技能培训,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100学时。通过网络实施远程培训,学习机维护使用费0.3元/学时/人,学习指导手册和教材费60元/人,考试费80元/人,费用合计170元/人,项目总费用365.5万元。该项目由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市组织实施。此项目为滚动实施项目。
2.乡村医生专业能力系统化培训。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培训的补充,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相结合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继2013年在铁岭开展基础上,本年度再增加两个试点市,培训人数增至4000人,省财政补助40万,用于网络培训、现场授课及组织管理。该项目为滚动执行项目,委托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试点市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果。
3.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选择2项国家级或省级推广的适用于农村的卫生技术项目在全省推广,提高农村和社区应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水平。共培训4000人次,培训时间1天,100元/人/天,费用40万元;项目遴选、审查费用2.6万元;推广实施考核评估费用3.4万元;费用合计46万元。该项目由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市组织实施,此项目为滚动实施项目。
(五)专项培训
1.卫生管理人才培训。为配合医改实施,加大各项政策贯彻和执行力度,面向基层卫生机构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其中,县医院管理培训班为滚动实施项目,每年度每个县医院选派2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公立医院改革对建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要求,提升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时间2天,300元/人/天,共80人,费用合计4.8万元,由省医院管理研究与培训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组织实施。
为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和“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本年度对市、县级119名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人员组织3天的培训,300元/人/天,费用合计10.7万,由省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社区卫生改革发展,本年度对35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全科医学服务模式以及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等。培训时间2天,300元/人/天,费用合计21万元,由省医院管理研究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为提升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加快培养卫生管理人才队伍,省卫生计生委设立卫生计生软科学咨询项目,委托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等为卫生管理人员学习掌握管理知识、实施政策决策提供帮助和依据,年度费用90万,完成10-15个项目。
2.精神与心理卫生人员培训。为配合《精神卫生法》实施,继续对各市及基层卫生机构的精神卫生人员进行培训。本年度对500所乡镇卫生院和35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850名精神与心理卫生人员进行培训,侧重孕产期妇女的心理健康保健、抑郁症、焦虑症、老年痴呆、精神分裂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及治疗等内容,150元/人/天,共3天,费用合计38.25万元,由省精神卫生中心会同各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卫生(计生)局给予必要的支持。同时培训市级精神卫生骨干(师资)42名(每市3名),280元/人/天,共5天,费用合计5.88万元,由省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至下一年度实施完毕,全省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1名接受培训。本项目费用合计44.1万元。
3.儿科人员培训。对乡镇卫生院930名专兼职从事儿科专业的医生通过网络开展远程培训(平均每个单位1名),共100学时,4元/人/学时(课件制作及传输费用),教材和学习指导手册费90元/人,考试费用80元/人。人均费用570元,项目费用合计53万元,由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及各市组织实施。该项目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交替滚动实施,至少每两年对培训课件更新一次。
4.院前急救和急诊处置培训。为落实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并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应对突发事件急诊急救能力,本年度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以网络方式进行远程培训,安排80学时内容,对6418名医生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课件制作、教材和网络传输费用每人150元,费用合计96.3万元,由省基层卫生培训中心和各市组织实施。
5.危重孕产妇管理与抢救培训。为进一步降低我省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对全省119个妇幼保健机构、347个助产机构的妇幼保健人员及助产技术人员进行轮训,分两年完成。本年度培训466名学员,培训时间2天,300元/人/天,费用合计27.96万元。该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组织实施。
6.康复治疗人员培训。为缓解临床对康复治疗人才的迫切需求,对各地县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治疗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康复医学基本概念、康复治疗风险管理、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技术。理论培训90学时,利用网络进行远程培训,4元/人/学时(课件制作及传输费用);实践培训4天,补助费用130元/人/天;资料费和考试费120元/人;上述费用人均1000元/人,共培训450人,费用合计为45万元。该项目委托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大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市组织实施。
(六)培训辅助项目
为提高我省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训的管理水平,根据《辽宁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4-2020)》,实现卫生人才信息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委托省卫生信息中心对全省卫生专业人才的结构、数量、培训情况及动态进行基础数据的搜集和数据库建立,并开发相应的查询、统计等功能模块。该项目费用20万元。
上述全部项目费用总计3845万元。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完成本方案内容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基层卫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条件,组织开展其他培训项目。
四、项目完成时间
农村学历教育和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制培养等周期跨年度项目,应按照具体方案做年度工作;其他培训项目应在2015年6月前完成。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培训方案的制定,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细化各项目方案,创新培训模式,加快执行进度,力争实现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按照《辽宁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大连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参照本方案规划实施。
六、项目督导与评估
(一)各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将项目总结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
(二)本方案各项培训项目,均纳入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体系,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和县(市)、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项目档案建立、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附表:1. 2014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经费拨付表
1-1.2014年基层卫生人员系统性培训任务分解表
1-2.2014年县、乡(社区)、村培训任务分解表
1-3.2014年基层卫生人员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