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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
时间:2015年07月09日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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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各医疗机构,区、县(市)卫计委,市管厂企,市卫协,各培训基地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辽卫办发﹝2015﹞34号),加快建立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规范培训过程,提升培训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3部门《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15﹞434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培训考核,强化基地培训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规范化培训的质量意识
    我市从2009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有序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通过督导检查和网络抽查发现,部分基地培训和送培单位工作执行不够规范、培训学员结业考试通过率低,个别基地对学员出勤管理不到位,一些医院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对送培学员的督导管理松懈,不能保证学员如期到岗培训,学员组织纪律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暴露了部分基地所在医院以及派员单位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将规范化培训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列入部门“一把手”职责加以落实推动,并将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培训工作要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并将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作为培训工作的中心任务。为此,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强对学员尤其是对来自外单位和社会的学员培训过程的管理,并将提高培训质量作为我市实施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规范培训过程为抓手,以培训合格率为最终评价指标,实施对基地以及选送单位的公开考评管理,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经整改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对不按时到岗的学员要进行清退同时对学员所在基地和送培单位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底考核。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所在医疗机构和各送培医院要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形成从带教老师、培训(教学)秘书、科主任、培训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长以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的逐级传递责任链条,建立层层问责机制。各基地所在医疗机构应成立或明确机构内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基地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师资和教学保障及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1名医院领导负责,各送培医院要有专人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管理、督导和检查。
    二、严格执行培训考核标准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将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当前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作用,以实现提升培训工作效率,完善管理水平的目的,并对培训考核过程做出如下规定:
    (一)日常考核
    住院医师进入专业基地培训后,在有病房管床要求的科室至少每周在管理平台上登录并更新管理病例信息、技能操作信息等1次,每月至少登录信息平台4次;上级医师(带教老师)每15天至少登录管理平台1次,检查核对学员上传病例信息填报正确性,并及时告知和纠正学员更正错误信息。专业基地教学秘书对本基地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网络平台信息填报情况每月至少进行2次检查。
    管理平台登录各专业基地培训病种、病例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执行,我市要求学员在有病房管床要求的科室轮转时每月不得少于8个病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照《辽宁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书写病历,管理平台中录入的病例所对应的住院病历中需体现出学员对该病例过程管理的痕迹,本人完成病程记录数目不少于该病历全部病程记录的60%。市卫生计生委将定期对学员填报管理平台信息组织随机抽检。抽检实行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和实地调取住院病历相结合方式,并向全市公布抽检结果(包括培训基地和送培单位)。
    培训学员如在有病房管床要求科室轮转时,连续14日未更新病例信息,或在同一专业基地内累计2次未按时更新信息,由带教老师或教学秘书督促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又出现上述情形的,顺延本专业基地培训时间1个月;情节严重的,学员在完成所有轮转计划后,需重新进行该专业基地轮转,轮转结束前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病种数确有实际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经基地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由省培训中心同意,可采取案例讨论教等其他替代方式。病历数低于标准,需延长该专业基地轮转时间至达标止。抽检病历填报信息虚假、有严重错误或学员书写病程记录不足60%的,视为不合格病历。学员在同一专业基地发现2份及以上不合格病历,需重新进行该专业基地轮转;累计出现4例及以上者,需延期培训1年。带教老师超过1个月未按时审核检查信息或1个培训年度内所带学员累计有5份不合格病历者,暂停带教资格。
    (二)出科考核
    学员完成专业基地轮转计划,出科前由培训基地管理部门和专业基地对学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出科考核合格学员及上级医师(带教老师)在考核结束4日内在管理平台完成360°评分,提交出科审核,专业基地教学秘书和教学主任在考核结束7日内完成出科审核。培训基地管理部门应监督检查教学秘书完成出科审核情况并于10日内对出科审核完成确认。
    无正当原因,专业基地未按时进行出科审核,1个培训年度内出现2次,予以警告;出现4次,限期半年内整改;超过4次,省卫计委将取消专业基地资格。
    (三)年度考核
    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学员进行年度考核,同时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和审核网络平台信息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另附页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未按要求组织年度考核的培训基地进行通报。
    三、加强学员的考勤和学籍管理
    培训基地管理部门应制定本基地培训管理制度,严格培训纪律,加强日常考勤工作。发现1年内休假累计超过15天者,需及时上报省培训中心批准延期;学员旷课累计超过15天的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又出现上述情形的予以清退并通报。学员因故申请退出培训或事实上已经退出的,基地应及早将退出学员名单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并按照管理办法做出休学或取消学籍的处理。培训基地漏报、瞒报、迟报超过2个月以上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发现3例以上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同时对学员所在医院也进行通报。将记载在省培训中心住院医师学籍管理系统中探索建立住院医师诚信档案,记载学习情况和医疗实践中的失信事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各基地要督促学员认真填报培训手册。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目前采取以网络平台填报信息为主,纸质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为辅,并将逐步完善管理平台功能取消纸质版手册。在过渡期间,学员仍需准确、及时、工整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各项内容,将手册作为记载学习过程的载体和痕迹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培训基地采用省培训中心印发的统一版式培训手册,其中培训教学活动填写信息需有专业基地相关材料佐证,上级医师(带教老师)、教学活动主持人、科主任签字需本人手写,手册填写不下部分应另附页。培训手册填报内容虚假、伪造签字,情节严重者,取消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及结业考试资格,并记录入住院医师诚信档案,同时对基地以及学员送培单位进行通报。
    四、对基地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从2015年开始,所有培训基地将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进行培训合格率排名,并予以公布。对总合格率低于70%的机构,进行1年期的整改;对总合格率低于60%的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予以取消基地资格。培训基地将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遴选,以确保整体培训质量水平,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基地。
    市卫生计生委对所管辖基地进行不定时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 28日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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