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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四个行动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来源:规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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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四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委下发《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四个行动方案》,从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四个行动。

行动范围覆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力争用8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建立排查台账、隐患清单,及时整改,及时销号。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4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此后常态推进,动态更新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一般隐患立行立改,动态清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治理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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