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 “零事故”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规信处 2022-03-17
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沈阳市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疫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市卫健委下发《关于“零事故”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从2022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零事故”创建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建设为主线,以“零事故”创建为载体,持续强化安全防范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聚焦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目标,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绷紧管理链、压实责任链、截断事故链,打好打赢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医疗机构达标建设,选树标杆、示范引领,推动实现安全管理、医疗设备、诊疗场所、工作过程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础。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完善技术支撑、智能化管控,实现医疗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全系统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建立零事故单位创建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