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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沈阳马应龙兴华肛肠医院处罚公示信息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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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沈阳马应龙兴华肛肠医院
执法机关: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违法事实:经查,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22日期间,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疗科目中没有医学检验项目,所有医学检验项目需要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而在此期间该医疗机构却为患者出具了检验报告单,其检验项目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等。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时间:2018年6月2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卫医罚[2018]001号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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