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建设
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7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字体: ] 打印

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为规范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合理行使,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沈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权力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717日至815

2.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必须署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sywsjfgc@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

附件:沈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主办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 联系电话:024-81054073 邮编:110003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65号 辽ICP备1801039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