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党建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建设
210100030B00120150010 沈阳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沈阳市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卫生局 2017-01-03
索 引 号: 210100030B00120150010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15-12-25/2015-12-25 至
发文字号:   关 键 词:  
信息语种: 汉语 信息格式: TXT
内容概述:  
相关信息:  

沈阳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沈阳市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卫发〔2015〕13号
 
 
沈阳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沈阳市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计局(卫生局),委属医疗单位:
    现将《沈阳市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和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沈阳市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沈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智慧沈阳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7年)》等精神,结合沈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口健康信息化,以智慧沈阳建设为契机,紧贴“人民更健康,生活更幸福”发展方向,把智慧医院作为智慧卫生建设的重要抓手,利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健全从“负一岁”至终老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看病烦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惠民、信息惠医”的目标进而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就医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智慧医院三大环境”(即数字智能的管理环境、精准高效的服务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为目标,以《沈阳市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评审标准》为指南,积极应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新技术,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百姓需求,建成完善便民硬件设施和软件应用系统,优化医疗流程,提升医疗质量,加强医院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打造协同、便捷、高效、一流的智慧医院服务体系,同时加强标准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建设、机构建设和投入机制保障建设。实现患者就医、诊疗服务、决策管理的一次革命,确保智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工作重点及总体进度
    全市智慧医院建设计划从2015年10月份全面启动,2017年基本建成。经过两年的努力,实现沈阳医疗机构信息化跨越式发展,在临床信息化基础上,通过打造自动化、智能化服务环境,支撑“智慧卫生”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健康保障。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步骤如下:
(一)规划建设阶段(2015年底前)。各市属医疗机构制定智慧医院规划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详细调研、需求确认的基础上,从质量、服务、环境、管理多层面进行整体规划,并由智慧医院办公室组织专家完成论证工作。
(二)夯实基础阶段(2016年上半年)。各市属医疗机构抓紧提升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完成医院信息数据平台建设,为与区域人口信息化平台高度融合、信息共享做好准备,对于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单位,可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启动项目建设,形成百舸争流的智慧医院建设形势。
    (三)整体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2017年)。根据规划阶段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建设。具体为:
   1.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完善以电子病历(EMR)为核心的质控体系,借助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LIS(实验室信息系统)、RIS(放射影像信息系统)、PIS(病理信息系统)、合理用药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系统等应用系统,形成全流程闭环质控管理。通过移动医护(移动查房等)、手术室管理(手术室麻醉、器械、耗材、设备智能管理、手术视频观摩、人员身份识别等)、诊疗过程监控(输液、无线生命体征监控、危急值智能管控、婴儿防盗等)、智能消毒供应室管理(器械、高值耗材智能管控等)、智慧物流服务(药品自动分拣、投送、包装;标本物流传输等)智慧应用,使之成为减少人为差错的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利器。
2.优化再造诊疗流程
在实现临床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医疗”,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站、健康卡等多路径实现预约诊疗;通过自助设备和智能终端实现化验结果、检查报告、诊疗记录、体检报告、健康档案、医疗费用等诊疗信息实现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自动推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随访、健康教育、慢病管控、满意度测评、院内导航服务;提供诊间结算和床头结算服务,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3.打造智能保障体系
打造智能楼宇(包括安防、门禁、照明、空调、消防等智能化、自动化)、智慧病房(包括智能监控温度、湿度、气压、多功能智能查询触摸屏、可视电话、视频点播)、智能后勤服务(包括智能车辆管理,动态车位占用显示及查询、物联网物资管理、医疗垃圾等的溯源、追踪、统计,移动点餐、后勤服务评价)等智能系统,为百姓提供温馨、舒适、智能的就医环境。
4.加强机构运营管理
打造智慧管理者服务,依托办公自动化OA(通过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进行智慧移动办公、信息共享)、数据挖掘与分析(绩效数据、医保数据、病种数据分析等)、人力资源管理、经济运营决策分析、全成本核算等管理系统,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底)。2017年底前,卫计委智慧医院办公室牵头对智慧医院建设工作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考核规定任务完成情况,并组织召开总结大会。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智慧医院建设的配套政策和规范,指导和协调智慧医院服务,解决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解决并落实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智慧医院建设工作顺利展开。
  (二)明确职责,加强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为智慧医院建设提供政策、技术支撑服务。 
   (三)健全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应智慧医院工作规范,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保存、整合、保密、共享工作。建立智慧医院建设考核机制,对督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做好整改。
  (四)强化宣传,促进社会参与。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智慧医院服务工作和相关政策,使广大市民尽快了解和掌握便捷的服务流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智慧医院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智慧医院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